中国消费者报长春讯(记者李洪涛)随着自媒体平台兴起,吃播越来越多的吉林警惕短视频博主变身“探店达人”进行消费推荐,催生出“种草经济”。省消这对于餐饮行业提振消费信心、协消险挖掘消费潜力起到了一定的探店积极作用,但其中涉及的短视法律问题也同样值得关注。达人探店是频欺否属于商业广告?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诈风可能?7月17日,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吃播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警惕“吃播”“探店”短视频的吉林警惕欺诈风险。
“吃播”“探店”短视频应按要求显著标明“广告”。省消吉林省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协消险互联网不是探店法外之地,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是短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基础性要求。根据今年5月1日施行的频欺《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包括互联网平台、商家和网红达人等网络主体,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否则将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存在误导、甚至欺诈消费者的风险。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对广告发布者处以罚款。
巨大的市场潜力为探店博主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随着越来越多的短视频制作者加入赛道,纷繁复杂的情况不断出现,争议与纠纷也随之产生。消费者要警惕“欺诈”风险,其中有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探店博主联合商家虚假营销。二是数据造假博取流量。三是促销活动暗藏猫腻。四是吃霸王餐恶意勒索。
“吃播”“探店”不得浪费食品。短视频盛行的当下,部分美食类直播内容通过大胃王、多吃也不胖等人设标签吸引流量,一些吃播视频甚至存在严重的食物浪费现象。餐饮浪费违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违反《反食品浪费法》。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对网络宣传要保持理性,消费时尽量选择规模大、商誉好的平台,不要盲目跟从,避免上当受骗;在销售过程中要保留好消费凭证,将商家的活动信息、订单详情、支付信息等进行截图与留存,以备出现消费纠纷时能够有充足的证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享受美食的同时,要秉承中华民族节俭美德,树立节约粮食意识,养成按需点餐习惯,自觉践行广泛行动,引领良好的社会风尚。
此外,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商家和短视频制作者,根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以盈利为目的的虚假探店行为涉嫌虚假宣传,利用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短视频营销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网红达人均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互联网平台也应对网络种草、达人探店等行为加强审核,否则,同样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李佳榕上一条:新买冰箱标称“日耗电0.83度” 用户自测投诉其“超标”下一条:江苏省连云港市消保委换届大会暨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作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