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临平区消保委发布美容美发消费警示
2024-12-22 22:03:00

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近日,杭州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消保委崇贤分会收到消费者陈女士的临平投诉反映,其于2022年9月15日在当地一美容美发店染发过程中,区消发现染发剂失效日期是保委2022年3月,认为超期染发剂无质量安全保障,发布遂向崇贤分会投诉。美容美

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开展调查,消费在该美容美发店发现外包装标注“国妆特字”产品的警示染发剂33支,均超过使用期限。杭州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临平法规的区消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保委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发布化妆品”的规定,当事人的美容美行为构成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行为,当即转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消费针对投诉人的调解,其表示因及时发现未用于染发,不要求赔偿。

临平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美容美发化妆品多为直接接触皮肤,如果选购不当,很容易对身体产生伤害,因此在购买染发剂、接受美容美发服务等消费过程中,一定要理性谨慎,做到“一看、二选、三试”。

“一看”是要仔细查看标签,国产化妆品标签应包含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成分和含量、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和有效使用期限、批准文号或备案号等项目,进口化妆品标签应包含中文标识;“二选”是指购买渠道要选择大型商超、正规专卖店等,并留好购物凭证;“三试”是指消费者可以先将化妆品涂抹在耳背或者手腕内侧,等待一两分钟,如有发红、发热等不适感,建议不要购买。

责任编辑:赵英男上一条:浙江龙湾消保委提醒:贴着“洋标签”的不一定是进口水果下一条:中国消费者协会点评旅游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

(作者:企业文化)